世卫组织敦请修订《广告法》草案

作者: | 2014年03月31日

关键字:


  据了解,今年2月23日到3月24日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(修订草案)》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其中,修订草案第二十条规定,禁止利用广播、电影、电视、报纸、期刊、图书、音像制品、电子出版物、移动通信网络、互联网等媒介和形式发布或者变相发布烟草广告。禁止在各类等候室、影剧院、会议厅堂、体育比赛场馆、图书馆、文化馆、博物馆、公园等公共场所及医院和学校的建筑控制地带、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烟草广告。在规定以外的其他媒介、场所发布烟草广告,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。经批准发布的烟草广告中必须标明“吸烟有害健康”。

  对此,施贺德表示,中国已于2005年批准《世卫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》,并于2006年生效实施。在《公约》中,世卫组织呼吁各缔约方在条约生效后5年内全面禁止所有的广告、促销和赞助。而目前我国《广告法》修订草案只对部分烟草广告实行限制,例如以广告牌等形式进行的烟草广告仍被许可,这就意味着修订草案并未达到世卫组织《公约》全面禁止烟草广告的要求。

  施贺德指出,全面禁止一切形式的烟草广告、促销和赞助,可防止年轻一代终生受烟瘾危害,这一点在中国尤为重要。据统计,目前我国20岁~34岁的吸烟者中,半数以上(52.7%)在20岁前就开始每日吸烟;在5岁~6岁的儿童中,86%能够认出至少一个卷烟品牌的标志,22%表示长大后会吸烟。

  “因此,世卫组织给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的建议很明确:支持加强现有的限制措施,但同时敦请考虑作出进一步修订,确保中国针对所有的烟草广告、促销和赞助,采用全面、可实施的禁令。”施贺德说。 
  
 

关于我们

阳光鹿童康复中心是专门针对脑瘫儿童设立的集康复训练、学习教育、智力开发和性格培养于一体的新型脑瘫康复机构。

联系我们

电话:400 088 7995 | 010-80787950 | 18911886960
给我们写信kids@deerkids.com
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名流花园综合商务楼

北京阳光鹿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       备案号:京ICP备12023675号-1
留言给 鹿童妈妈
您的姓名: *
回复方式 电话回复 邮件回复
电话号码 *
电子邮件
留言主题 *
留言内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