富平贩婴案昨日一审判决

作者: | 2014年02月25日

关键字:


  法院审理查明,2013年7月,富平县薛镇村民来某的妻子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后,该院产科副主任张淑侠以“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”为由,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的治疗,并交由她来帮忙处理婴儿。7月17日凌晨,张淑侠联系到山西省其他犯罪嫌疑人后,将董某所产男婴以2.16万元卖掉,后该男婴被多次转卖他人。经查实,张淑侠在2011年11月至2013年7月间,先后将董某、王某等人所生子女拐卖给他人,从中获利1000元至数万元不等,张淑侠共涉拐卖婴儿案6起。

  法院认为,被告人张淑侠以获利为目的,将多名婴儿拐卖给潘某某等人,其行为已构成拐卖儿童罪。公诉机关指控其所犯罪名成立。公诉机关认为,张淑侠拐卖儿童致1人死亡的情节不成立。但该婴儿被拐卖后,潘某某认为该婴儿已死亡,将其抛弃在垃圾沟内,张淑侠应承担该婴儿被抛弃无法找到的责任。

  法院认定,被告人张淑侠身为医务人员,利用诊疗之便,采取编造婴儿患有难以治愈疾病、身体有畸形等手段,拐卖多名新生儿,其行为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伦理,主观恶性极大,社会影响恶劣,情节特别严重,张淑侠虽有坦白情节,但综合全案犯罪事实,依法应从严惩处。 
  
 

关于我们

阳光鹿童康复中心是专门针对脑瘫儿童设立的集康复训练、学习教育、智力开发和性格培养于一体的新型脑瘫康复机构。

联系我们

电话:400 088 7995 | 010-80787950 | 18911886960
给我们写信kids@deerkids.com
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名流花园综合商务楼

北京阳光鹿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版权所有       备案号:京ICP备12023675号-1
留言给 鹿童妈妈
您的姓名: *
回复方式 电话回复 邮件回复
电话号码 *
电子邮件
留言主题 *
留言内容